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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合一时代来了!住建厅:11月前,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工人实名制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
来源: | 作者:longjijianshu | 发布时间: 2024-05-29 | 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创新2024年行动计划》(鲁建审改字〔2024〕3号),并附任务分解表,表中明确了各任务完成时间。计划明确:

2024年11月前,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智慧工地、档案管理、市政专营单位等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审批结果实时推送,监管信息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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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

省级与国家系统对接

人证合一时代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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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全面升级!省平台3月31日前对接全国平台

山东3月20日发文:省平台已全面对接全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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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自此,由省级住建部门开始,企业、个人项目信息将被推送至全国平台挂证、虚报材料等情况,将无处遁形!通知提出:

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见附件。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产生的工程项目信息,按规定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可共享至同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注:全文详见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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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明确省平台已全面对接全国平台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在省平台增加企业业绩指标、个人业绩指标其他系统项目关联信息3个模块同步升级了合同模块

  • 市平台做好市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省平台对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月月底前组织项目实地核查核查无误的标记为A级,并将数据登记结果推送至全国平台

  • 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信息

查看全文:重磅!山东:省平台全面对接全国平台!省厅每月对“标A”项目实地核查!虚假信息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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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自2023年11月起,决定在27个地区开展改革试点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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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内容

试点自2023年11月开始,为期1年

  1. 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加强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等应用,着力推进无纸化报建,审批结果全面实现电子证照

  2.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

  3.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4. 为建筑单体赋予全生命周期唯一的编码,并与项目代码相关联

  5.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6. 推进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

  7. 推动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

上述第(一)至(四)项为必选任务

本次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1.天津市、2.河北省石家庄市、3.河北省唐山市、4.河北省保定市、5.吉林省吉林市、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7.浙江省、8.安徽省亳州市、9.江西省南昌市、10.江西省景德镇市、11.江西省九江市、12.江西省上饶市、13.山东省济南市、14.山东省青岛市、15.山东省济宁市、16.山东省临沂市、17.湖南省长沙市、18.广东省广州市、19.广东省深圳市、20.广东省东莞市、2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2.四川省成都市、23.贵州省遵义市、24.云南省昆明市、25.甘肃省兰州市、26.宁夏回族自治区、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相关阅读:“挂证”退出舞台?!住建部:自2023年11月起开展改革试点!省级与部级系统对接,数据全面共享 

行动计划其他重点内容:


推进全生命周期系统互联互通。


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智慧工地、档案管理、市政专营单位等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审批结果实时推送,监管信息及时反馈。

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三同步”建设。


新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预留基站站址,配套建设机房、管道、电力线路、电器装置、防雷、接地等通信基础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完成时间:2024年9月


深化全生命周期“一张图”管理。


鼓励进一步深化图纸在线管理,向前延伸至设计方案审查,向后扩展至竣工图管理,形成设计、施工、变更、验收、测绘、档案移交等“一张图”数字化闭环管理

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机制。


依托建筑单体编码和空间位置信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施工、验收、运维等环节审批信息、相关管理信息自动归集共享实现工程建设管理数据矢量化、地图化

探索施工现场信息移动端采集。


依托“爱山东”APP,开发施工现场信息采集功能,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时,通过手机、平板等上传照片、登记施工现场记录,共享至质量安全监督、智慧工地、工程审批等系统,为施工现场管理、告知承诺事项核验、项目审批等提供支撑。


推进“多码”关联。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数字化报建等方式,关联项目代码、单体编码、不动产单元代码,共享空间位置等信息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核验项目代码、单体编码、空间位置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探索创新市政工程审批服务。


对于暂时无法办理施工许可、急需开工的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探索通过发放开工通知书、容错报备等方式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应同步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项目信息共享至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推行工业项目“建成即使用”。


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工业厂房经监理预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承诺限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即可安装调试生产设施、设备,联合竣工验收通过后投产运行


优化“三大工程”项目审批。


鼓励各地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健全并联审批、设计方案联审、联合验收等机制,研究出台优化审批服务的具体举措。


推进高效图审一件事。


将施工图审查受理、初审、修改、复审、办结等时间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图审用时管控。

推进外线接入工程高效审批一件事。


将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排水许可、信号灯迁移、公交站牌迁移、路灯迁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整合为“占挖道路一件事”集成办理,明确申报牵头部门,统一提出申请后,审批牵头部门组织联合踏勘、联合审查、统一出具意见。

推进高效开工一件事。


持续落实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水许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等集成办理。探索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等事项进一步纳入集成办范围


推进高效验收一件事。


支持将消防工程质量过程管理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有机融合,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开展质量安全交底或首次监督检查时一并告知消防验收有关要求,加强消防验收关键部位和高频问题日常监管,提高联合验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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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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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创新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鲁建审改字〔2024〕3号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部署要求,做好2024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创新2024年行动计划》。现将行动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章)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创新2024年行动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计划工作部署,持续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省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招商引资,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聚焦服务大局,全力优化重点项目审批

1.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围绕更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科学精准谋划项目,进一步健全“分类牵头、联合策划”机制,提前统筹资金、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意见,提速项目审批。

2.提高重点项目精准管理能力。探索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对各类重点项目实行标签化管理,标注项目类型、等级、进度、适用政策等不同属性,在此基础上加强项目数据分析和统筹调度,实现精准管理、精细服务。

3.创新工业项目“拎包入驻”模式。政府按照招商引资协议量身建设厂房,投资方同步办理环评、能评等手续,厂房建成后直接安装设备投产运行,实现厂房建设与项目审批“双链推进”,推动项目尽早投产见效。

4.推行工业项目“建成即使用”。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工业厂房经监理预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承诺限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即可安装调试生产设施、设备,联合竣工验收通过后投产运行

5.优化“三大工程”项目审批。鼓励各地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健全并联审批、设计方案联审、联合验收等机制,研究出台优化审批服务的具体举措。

6.探索优化保障性住房审批。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变更土地用途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作为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原划拨的土地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不补缴土地价款。

7.探索创新市政工程审批服务。对于暂时无法办理施工许可、急需开工的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探索通过发放开工通知书、容错报备等方式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应同步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项目信息共享至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8.探索规范加氢站项目审批流程。支持“氢进万家”试点城市全面梳理加氢站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制定审批流程图,在工程审批系统增加加氢站项目类型,助力加氢站项目加快建设。

9.鼓励推行“园区事、园区办”。鼓励通过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站、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将审批权限向投资活跃度高、业务办理需求大的工业园区前移,在项目一线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帮办代办、项目审批等服务。

10.创新考古评价实施模式。各地根据文物遗存富集程度,对域内文物遗存埋藏情况进行整体分析评估,合理划分文物分布区域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地块采取考古调查或勘探方式,开展田野考古工作。

11.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豁免管理、调整总量指标前置等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接续办理。

二、聚焦数据赋能,持续提升全程网办深度

12.迭代升级工程审批系统。按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数据标准3.0》、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运行等要求,加强资金、技术保障,加快系统迭代升级,持续提升审批事项管理、主要审批事项信息归集、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审批等实施效能。

13.提升审批服务数据质量。建立审批材料、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关键审批信息层级校验机制,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推动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确保数据全量准确、可信安全、实时共享。

14.全面推行智能引导。申请人勾选、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后,工程审批系统自动生成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图。探索将智能引导与在线帮办、智能客服、悬停提示等功能融合,指导申请人准确提供项目情况,提高引导精准度。

15.全面推行智慧表单。申请人“菜单式”选择并联审批事项后,工程审批系统自动整合生成一张综合申请表单并关联历史数据,打造“智能预填+人工补充”的申报模式,提升项目申报准确率和便利度。

16.推行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引导各参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电子签章、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等应用,探索环评、能评、水保、联合验收等全流程无纸化报建。鼓励开发委托签章等功能,提高电子签章应用效率。

17.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制定全省统一的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电子证照模板,全面推行相关事项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实时归集

18.提升消防审验全覆盖水平。按照消防审验数据标准1.0要求,加快完善31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事项网上申报、线上流转、信息归集共享等功能,确保消防审验事项信息、全过程办理信息、消防审验业务信息等全量、实时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19.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三同步”建设。新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预留基站站址,配套建设机房、管道、电力线路、电器装置、防雷、接地等通信基础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20.探索建立部门间图纸共享共用机制。探索为消防救援、人防、气象、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提供图纸查阅、调用服务,将审查合格的数字化图纸作为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验收、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等活动的依据。

21.探索提供“看图买房”“看图装修”等服务。对新建商品房项目,探索建立标准层施工图纸、项目审批证照等线上查询渠道,为企业群众买房、装修等提供便利。

22.加强新技术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程审批具体场景中应用,探索智能预审、数据校验、不见面审批、智能客服等功能,推动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

23.加快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转型升级。制定电子文件归档标准,推动城建档案在线接收系统与工程审批、图纸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城建档案上传、组卷、审核、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鼓励推进建设工程原生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开发档案在线查阅功能。

三、聚焦拓面提质,加快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

24.建立建筑单体划分、赋码、落图机制。制定建筑单体空间位置技术标准,搭建省级赋码落图平台,提供统一服务。支持试点地区实施施工图审查、工程审批等系统改造,在施工图审查等环节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单体赋码落图。探索在单体赋码基础上,对单元、户、房间进行赋码管理。

25.推进“多码”关联。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数字化报建等方式,关联项目代码、单体编码、不动产单元代码,共享空间位置等信息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核验项目代码、单体编码、空间位置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26.推进全生命周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智慧工地、档案管理、市政专营单位等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审批结果实时推送,监管信息及时反馈。

27.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建筑单体编码和空间位置信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施工、验收、运维等环节审批信息、相关管理信息自动归集共享实现工程建设管理数据矢量化、地图化

28.探索施工现场信息移动端采集。依托“爱山东”APP,开发施工现场信息采集功能,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时,通过手机、平板等上传照片、登记施工现场记录,共享至质量安全监督、智慧工地、工程审批等系统,为施工现场管理、告知承诺事项核验、项目审批等提供支撑。

29.深化全生命周期“一张图”管理。鼓励进一步深化图纸在线管理,向前延伸至设计方案审查,向后扩展至竣工图管理,形成设计、施工、变更、验收、测绘、档案移交等“一张图”数字化闭环管理

30.探索推进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加强国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应用,完善BIM成果交付标准,鼓励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环节采用BIM成果提交和智能辅助审批。

31.拓展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应用场景。探索在项目报建、施工现场智慧监管、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住建行业诚信建设等场景深化数据融合应用,加快形成良好实践。深挖数据潜力,在辅助政府投资决策、房屋预售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方面探索更多数字化管理模式。

四、聚焦集成创新,深入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

32.推进地名核准一件事。鼓励将标准地名核准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集成办理,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共享项目信息,地名核准批复文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发放。

33.推进高效图审一件事。将施工图审查受理、初审、修改、复审、办结等时间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图审用时管控。

34.推进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完善工程审批系统联合报装功能,从申请人视角梳理服务规范、办事指南,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推动水电气暖网报装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细化联合报装标准、流程,规范申报表单、结果文书,推动实现市域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5.推进外线接入工程高效审批一件事。将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排水许可、信号灯迁移、公交站牌迁移、路灯迁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整合为“占挖道路一件事”集成办理,明确申报牵头部门,统一提出申请后,审批牵头部门组织联合踏勘、联合审查、统一出具意见。

36.推进高效开工一件事持续落实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水许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等集成办理。探索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等事项进一步纳入集成办范围

37.推进高效验收一件事。支持将消防工程质量过程管理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有机融合,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开展质量安全交底或首次监督检查时一并告知消防验收有关要求,加强消防验收关键部位和高频问题日常监管,提高联合验收效率。

38.推行工业项目“四即服务”。为工业项目提供从招商、立项、开工到竣工投产全链条“保姆式”服务,打造“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等全链条集成审批服务模式,推动工业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五、聚焦落实见效,不断健全持续深化改革长效机制

39.提升重点项目帮办效能。为省市县重点项目逐一配备“项目管家”,主动提供线上线下全周期帮办服务。线上依托工程审批系统、“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开发在线帮办、在线会商、政务地图、要素保障等功能,线下通过重大项目服务专区、项目会客厅、政企沟通交流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全链条推进重点项目高效审批。

40.完善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台账。逐一编制重点项目全过程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图,建立审批服务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审批人员,实行“主动服务—临期预警—协同处置—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项目审批服务难题高效解决。

41.对标世行新一轮评估指标。对标世行B-Ready评价体系,加大审批结果公开力度,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探索试点工程审批、非税缴费在线联办功能,深入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替代保证金制度,提升获取经营场所相关指标营商环境水平。

42.持续开展“项目审批企业评”活动。适时组织相关经营主体填写调查问卷,摸清各地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检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找准制约项目审批的堵点难点并推动解决。

43.持续加强系统监测分析。对照工程审批系统《数据标准3.0》等要求,加强共享数据质量、审批事项覆盖、全过程审批用时、主要审批事项信息归集、电子证照应用、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测。探索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对不同类型项目施工合同额、开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竣工面积等关键指标动态分析,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44.加强告知承诺制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将告知承诺制审批、事后核查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及时记载核查部门、时间、履行承诺等情况,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5.常态化开展“揭榜挂帅”创新攻坚。将本要点中探索、鼓励、支持等类型任务纳入“揭榜挂帅”项目库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揭榜”攻坚。加强对“揭榜挂帅”项目的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对创新成果进行验收评估、复制推广。

46.支持相关平台加大创新力度。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省级新区、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开发区等平台发挥比较优势,对标国际一流水平,积极揭榜攻坚,制定更加精准高效改革举措,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增强区域投资吸引力。

47.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公众号、新闻发布、小视频、企业沙龙、最佳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讲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故事,推介政策、彰显成效,有效提高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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