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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6月1日起,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这种情况的,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来源: | 作者:longjijianshu | 发布时间: 2024-05-29 | 6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治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事项人员“挂证”问题的通知》,指出技术负责人半年内在其他企业用作主要人员办理过资质申请、注册建造师半年内有两家以上(含本数)不同企业注册记录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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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治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事项人员“挂证”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治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事项人员“挂证”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质人员考核要求。申请由我局负责审批和委托各区住建部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半年内在其他企业用作主要人员办理过资质申请、注册建造师半年内有两家以上(含本数)不同企业注册记录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二、加大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对人员任职单位频繁变动、社保变更异常等涉嫌“挂证”的、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诚信记录为“不良行为”、省“三库一平台”预警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主要核查净资产、人员、技术装备等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核查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整改后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依法撤回其企业资质证书。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

本文素材来源于广州市住建局,由“建筑经济与管理”编辑整理(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务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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