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应该调整
二、如何进行调整?
1
公式一
标底价×(1+15%)>投标价>{标底价×(l-报价下浮率)×(l-15%)}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均不调整综合单价;
2
公式二
投标价>标底价×(l+15%)时,工程量增加,则调低单价、按{标底价×(l+15%)}执行;工程量减少,不调整单价;
3
公式三
投标价<{标底价×(l-报价下浮率)×(l-15%)}时,工程量增加时,适当调高单价,可按{标底价×(1-报价下浮率)×(l-15%)}调整;工程量减少,不调整单价。
信息化数字化背景下的施工总承包和工程
住建局:建造师迎来全新考核,300万
2025年两院院士增选结果揭晓!(附
项目经理八会、七查、五权、五懂、三知
突发!郑州市一建设项目发生结构坍塌事
浙江企业赢了!一水利局被当地法院判决
工程部资料归档、保管、移交、整理……
【01月08日-01月10日呼和浩特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首批现场
住建部:以下六种不算“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