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分8章,共51条,明确规定了政府的领导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鼓励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投保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加强电梯安全信息化是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为此,条例作了以下制度安排:
一是明确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制造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
二是明确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安装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鼓励其他场所使用的电梯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三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电梯设计、制造、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对在用电梯的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实施安全监测。
许多老旧电梯可靠性较差,安全隐患较大,必须建立电梯安全评估机制,推动老旧电梯改造、更新,条例对此也作出了规定。
《大庆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
《大庆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1条,明确露天市场为公益性定位,由政府主导露天市场的规划、设置及其监督管理。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为露天市场的日常管理部门,规定了设置露天市场的禁止区域、经营时间、入场规则、经营者义务、禁止行为及罚则等内容。
露天市场的存在极大方便了市民生活,在促进城乡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调研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大庆建成区内共有露天市场近100个,但是,由于相关上位法规定不够具体,日常管理部门不明确,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噪音扰民等系列问题,特别是一些社会人员进入市场干预经营,出现乱收费、强收费等问题,导致物价居高不下、城市周边应季农产品销售不畅,社会反响强烈。
为促进露天市场的设置、经营和监督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迫切需要根据实际出台一部既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又独具地方特色,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因此,由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大庆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应运而生。
条例的施行不仅让露天市场管理有法可依,还将促进露天市场设置、经营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南平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
《南平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南平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是一部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是深化南平市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法治保障,对加速美丽南平建设,提升南平市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21条,涵盖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政府职责、规划编制、绿线管理、养护主体、树木管理、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办法适用于该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明确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
办法针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损坏树木、花卉、草坪、绿篱和其他植被,倾倒、堆放、焚烧废弃物,排放污水,填埋、侵占水域,损毁护栏、标识牌、地面铺装等行为明确了惩罚措施。对于城市绿地养护责任人未履行养护管理责任、不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的,最高将被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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