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保险将总接入全国业务管控平台。 2025年12月30日晚,河南人社厅发布了《关于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排部署,为顺利完成社会保险全国业务管控平台接入工作,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于2025年12月31日20时停机,实施信息系统升级,自2026年1月15日8时恢复运行。 此前31个省社保系统已切换至全国系统,全国31个省市的养老保险数据已全部实现互联互通。 已实现的数据互通像是定期对账,而接入管控平台后,每一笔业务在地方系统办理的同时,国家平台都能即时感知并进行风险提示,实现对所有社保业务和风险的全国统一、实时管控。 此前2025年10月15日,江西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正式上线接入全国社会保险全险种业务管控信息平台。部省协同的社会保险全险种业务“大管控”格局取得新突破,正在成为助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里面再次提到: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 2025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6号)提出要全面建立全国标准统一、部省实时联动、多险合一管控的社会保险全险种业务“大管控”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用信息全国一体化规范、共享、应用机制。 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管控应用,推进业务管控模式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险种拓展,由规则管控向模型管控、智能管控拓展。 建立健全全国集中管理、部省实时联动的业务管控工作机制。 落实人社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服务工作要求,推动数据按需共享,提高数据共享的准确性、时效性,加大数据分析比对的广度、深度、频度,支持以高质量社会保险数据为基础的比对校核。 推动区域服务联动、城乡服务协调和部门服务协同。 到2029年底,全国社保平台功能基本完善,体系基本健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地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31个省社保系统全部切换至全国系统!




截至2023年8月31月,已有31个省全部发文,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住建部各系统均已全面打通! 住建部:自2023年11月起,决定在27个地区开展改革试点,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自2023年11月开始,为期1年。 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加强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等应用,着力推进无纸化报建,审批结果全面实现电子证照。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为建筑单体赋予全生命周期唯一的编码,并与项目代码相关联。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推进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 推动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 上述第(一)至(四)项为必选任务。 住建部:2023年底前,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3个系统互通互联! 对于企业业绩是否造假、申请资质注册人员是否“挂证”一目了然。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明确: 2023年底前实现工程审批系统覆盖全部县(区)。 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系统共享工程项目数据信息。 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智慧工地、房屋安全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 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出,向资质审批系统共享数据,将作为工程企业业绩核查的有效手段,以往以虚假工程业绩申报资质的屡见不鲜,此后将难上加难。 实现之后,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互通互联、数据共享,监管更加严格。 住建部: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四库一平台“! 增加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可谓相当严格!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提出: 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加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建全国联网! 2021年9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纸质证书作废,全面电子化 一建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化、纸质证书作废。这就意味着,全部一建注册信息入库、全国联网,同时社保、职称全国联网平台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以后查挂证就再没有漏网之鱼了。



以前主管部门查“挂证”,可能还需要跑现场,翻阅纸质资料,沟通其它部门互通信息。当全国数据互通互认之后,监管人员只需要在电脑前点点鼠标,相关公司有哪些人员构成,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交了社保,不同人员都是什么学历,什么职称等信息便可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对于主管部门而言,监管成本便会大幅度下降,反过来,对于“挂证”的企业和个人而言,风险则大幅度提升。
二建全国联网! 目前,大多数省市都已实现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而注册个人账号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方可进行二建注册等业务,这样意味着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互通,在省内是否重复注册,一目了然,查“挂证”更加简单了。 据统计,住建部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贵州等多地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省域信息互通共享; 省数据与住建部相关数据系统打通; 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后,意味着可全国联网查询,打破壁垒,有效杜绝假证伪证挂证。 职称全国联网! 2023年,多地发文要求进行职称核对,纳入人社部系统的职称范围将越来越大。 2023年7月14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核对2015-2019年度职称证书信息的通知》,我厅已将经我厅牵头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15-2021年度职称信息上传人社部门职称信息系统。 平台收录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上报的超过1200万条职称信息,通过职称查询平台可以核验职称证书,用户可通过www.12333.gov.cn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查询。 “挂证”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方法1、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 该方法通过“四库一平台”,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市建设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内部信息数据比对,主要查处的是“一人多单位注册的‘挂证’”。 一人多单位注册,无论是一人多证多单位注册,还是一人一证多单位注册,都将被发现查处。有人说,我在两个省不同单位注册,这种情况省监管平台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平台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2、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该方法将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方法2主要查处的是“人证分离的‘挂证’”。 方法3、对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方法3是在“人证合一”的情况,通过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查处,查处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1)通过检查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门了解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达项目现场,了解执业人员是否在岗,向相关人员询问项目信息,若不知晓,可判定为“挂证”。
2023年7月18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方便职称评审信息数据实现全国在线核验。(官方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cfagui/2023/7/117335.shtml?t=2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