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自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浙江通报:对3名厅局级干部、3
中国地铁,开始“断供”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 200 项
炸锅了!招投标倒查13年!
资质“挂靠”时代退出历史舞台!挂靠费
22亿!6个标!又一个航道工程中标,
一建成绩公布时间确定
监理通知单这样写,领导、甲方都为你疯
12月15日,全体员工解散!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