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家和十里桃源健康小镇(A区)”“家和十里桃源健康小镇(B区)”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93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企业申报资质,业绩造假已成重灾区,今年以来,住建部已撤销3家特级企业资质,其中一家是建筑央企。《建督撤字〔2025〕25号》:因36项工程业绩造假,撤销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其相应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项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链接:首家央企工程局特级资质被撤销!
《建督撤字〔2025〕12号》:5个项目共涉及相应7项业绩不属实,撤销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其相应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项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建督撤字〔2025〕10号》:2项工程已竣工验收不属实,撤销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其相应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项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