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建设官方消息:8月21日,市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降尘管理工作的通知》。 实施重点如下: 1.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必须安装设置围挡喷淋、外架喷淋、雾炮等降尘喷淋装置,并按规定安装运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2.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塔吊喷淋、基坑周边喷淋、洒水车、高空旋转喷雾等设备设施对现场实施有效辅助降尘。 1.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控尘十条”以及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 编者注: 序号 管理项目 管理要求 1 围挡规范 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封闭,高度不得低于2.5米,按规定设置三分之一以上公益广告,并保持整洁。 2 出口保洁 工地主出入口50米范围内保持洁化,无碎砖乱石,无明显污泥、污水痕迹。 3 场地硬化 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应、硬化到位。 4 裸土覆盖 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空置24小时以上的土方覆盖或绿化;易扬尘建筑材料覆盖。 5 桶罐封闭 现场砂浆桶、水泥桶四周及顶部封闭,并保持清洁。 6 净车出场 工地主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土方开挖阶段增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 7 废水沉淀 设置三级沉淀池,地表收集水、深井降水、洗车废水等经沉淀符合相应标准后,方能外排。 8 湿法降尘 土方开挖、现场破拆、切割作业时采取洒水、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 9 监控在线 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安装、运行物联网可视化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10 信息公示 按要求制作文明施工公示牌(含街道社区网格监督人员信息),并在主要出入口外围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裸露黄土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 2.主出入口50米范围应保持洁化;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易扬尘材料、空置24小时以上的土方应进行覆盖。 3.外脚架体应100%安装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颜色宜为绿色);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和配备专职人工冲洗管理员。 1.施工现场应严格按要求安装设置降尘喷淋设施。 围挡喷淋应在施工现场围挡内侧距顶部下方20厘米处连续设置。喷淋设施每隔2米设置1个雾化喷头,喷射水雾应向工地内侧上倾斜45度。 外架喷淋应在外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高度30米及以下的外架,架体顶部沿四周设置1道喷淋设施;高度30米以上的,每30米设置1道喷淋设施。喷淋设施每隔2米设置1个雾化喷头,喷射水雾应向外侧下倾斜45度。 其他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易扬尘区域,应根据易扬尘区域面积、雾炮功率等设置一定数量的雾炮。 基坑施工阶段可在基坑周边栏杆上设置喷淋设施。 (详细可下滑见原文链接↓) 2.除雨天外,施工作业期间,喷淋、雾炮应做到两小时开启不少于一次,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降尘喷淋水源不得使用施工废水等污染水。 1.施工现场安装、运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入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施工单位不得将监测数据达标作为选择监测设施供应商的前提条件和服务内容。现场不得采取遮挡、喷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等手段,干扰监测设施的正常监测。 2.施工现场应并落实专人负责扬尘预警24小时内处置工作。 1.结合数字化监管手段,对处于土方易扬尘阶段工地的降尘管理工作情况,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2.重点对超标预警次数多(月超标10次以上)的工地,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处理。 补充阅读 截至目前,浙江多地已发文明确围挡高度。 1.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 3.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工地围挡等“七个100%”扬尘防控措施。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七个100%”实施要点 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封闭:主城区(含国测点位周边3公里范围内)2024年5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围挡高度不低于3米。室外工程施工围挡必须拆除后,应增设临时围挡。 主城区(含国测点位周边3公里范围内)2024年5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一律使用镀锌板爬架网片。 出入车辆100%冲洗、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易起尘物料堆放100%覆盖、裸露地面100%覆盖。 浙江省诸暨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标准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30天后正式开始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6年)。明确: 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房建项目建筑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5米。 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房建项目建筑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5米。市区其他区域房建项目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3米。其他乡镇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 市政工程工地可采用高度不低于2米的定型式移动围挡或者砖砌矮围挡打围。 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围挡应设置仿真绿植,采用人造草坪作为饰面的仿真绿植围挡结构,人造草坪背胶应与围挡墙体贴紧粘牢,无明显色差,不褪色,高度(厚度)不低于1厘米,草皮簇绒密度不低于13650针/平方米,草纤维纤度不低于7500分特。 全市纳入建设局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沿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 禁止无围挡施工,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或专业队伍定期对围挡进行清洁、修复或更换。 对工地围挡开展的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我局将约谈施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并纳入信用评价。 文件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jJdNkbrbF2ZvEVc7CoN8w